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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医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第一批)
来源:医学技术学院 作者:医学技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26 0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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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强化政治意识,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四)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各招生学院主体责任。

(六)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要求,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和调剂制度优势。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八)坚持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方案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考生名单公开、调剂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二、复试工作组

组  长:贺太平  胡亚莉

副组长:马艳侠  于  楠

成   员:张喜荣  史琳娜  卢  丹  史旭刚  任占丽

三、纪委监察组

组  长:马艳侠

副组长:年  星

成   员:张怡敏  窦  群  马添翼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时间:2024年3月27日

2.地点:5316

3.报到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三张1寸免冠照片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政治审查表》;

③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籍验证报告(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⑥符合国家研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sntcm.edu.cn。

(二)考生笔试

1.专业课笔试:3月30日上午9:00-11:00(五号教学楼)

2.英语考试:3月30日下午14:00-16:00(五号教学楼)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3月30日晚上18:00-22:00(五号教学楼)

(三)考生面试

1.临床检验诊断学:3月28日,8:30-12:00,5605。

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3月28日,16:30-18:00, 5605。

(四)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由研究生院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sntcm.edu.cn/统一发布。

2.复试前:提前部署,做好复试场地、人员、硬件、软件、资料等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命题、考核的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录取宣传及监督等工作。

3.复试中:采取标准方式,要求学生进行全面作答、展示自我,复试小组成员仅对其进行公正评判、记录并打分,不得随意涂写、修改,打分完成后须本人签名。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复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后:复试成绩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其他所有复试资料,包括所有纸质材料交由各招生学院保存,学科可复印留存备查。

(六)拟录取后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我校认可考生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拟录取后,考生须在一周内提供体检报告至学院。

(七)结果公布与复核

复试结果当天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定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八)开通咨询通道

建立复试考生QQ群或微信群,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对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通常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五、考生复试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六、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2.英语考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3.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进行考核。

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由面试学科专业(方向)进行测试。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60%+复试总分×40%;复试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10%+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成绩×60%+技能考核或其他综合能力成绩×20%。

七、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进入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

(二)学院纪委委员将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四)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与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共同对复试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学院纪委  电话:029-38185198

邮箱:13991038586@163.com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1.政治审查和思想品德考察合格。

2.达到我校招生复试各项成绩要求:专业课笔试、英语考试、专业知识能力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同等学历加试成绩。

3.综合成绩排名达到分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

4.体检合格。

5.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公示

1.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10个工作日。因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及信息保密问题,只公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个人具体信息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陕西省教育厅,经陕西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即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医学技术学院          张老师  13992046613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任老师  15229494142

临床检验诊断学        卢老师  15209202575

中西医结合基础(免疫)史老师  15529653781



医学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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