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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医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医学技术学院 作者:医学技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3-24 16: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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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和调剂制度优势,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各招生学院主体责任。

(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严守复试管理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举措,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六)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七)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

  长:胡亚莉

副组长:马艳侠    

  员:张喜荣  王子君  史琳娜          史旭刚  任占丽

三、纪委监察组

  长:马艳侠

副组长:年  

  员:张怡敏  张喜荣  马添翼

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志愿

(一)考生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时间:20253月26  16:00-17:00

2.地点:5316

3.报到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三张1寸免冠照片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政治审查表》;

③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籍验证报告(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sntcm.edu.cn;

符合国家研考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sntcm.edu.cn。

(二)考生笔试

1.专业课笔试:3月29日上午9:00-11:00(五号教学楼)

2.英语考试:3月29日下午14:00-16:00(五号教学楼)

(三)考生面试

1.临床检验诊断学:3月27日,8:00-15:00五号教学楼5605。

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3月2715:30-18:00五号教学楼5605。

3.放射影像学技能考试:3月2713:00-14:00五号教学楼5317

(四)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由研究生院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sntcm.edu.cn/统一发布。

2.复试前:提前部署,做好复试场地、人员、硬件、软件、资料等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命题、考核的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录取宣传及监督等工作。

3.复试中:采取标准方式,要求学生进行全面作答、展示自我,复试小组成员仅对其进行公正评判、记录并打分,不得随意涂写、修改,打分完成后须本人签名。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复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后:复试成绩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其他所有复试资料,包括所有纸质材料交由各招生学院保存,学科可复印留存备查。

(六)拟录取后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我校认可考生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拟录取后,考生须在一周内提供体检报告至学院。

(七)结果公布与复核

复试结果当天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定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八)开通咨询通道

建立复试考生微信群,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对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通常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五、考生复试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为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可自愿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于报到时交至学院。

六、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命题数量应为复试学生数的3倍及以上,并由学生随机抽取。

2.要加强考核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原则上同一专业(方向)的所有考生应统一复试。确需采用分组方式进行复试的专业(方向),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制定方案预案,确保不同复试组的考试流程、考核人员分组、考生分组、试题难度成绩评定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方向)面试的方式、试题的难度和成绩的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情况要有现场记录,面试复试专家组须当场给出成绩,不得更改。

4.复试过程中,设立候考室,并派专人全过程管理。要对考生手机实行统一严格管理,杜绝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

5.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能力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能力应全面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的工作表现和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及行为举止等人文素养。

6.复试小组由5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原则上当年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配备秘书1名。

七、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2.英语考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3.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进行考核。

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由面试学科专业(方向)进行测试。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我校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10%+英语综合能力成绩×10%+专业知识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

、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进入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三)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四)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与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共同对复试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学院纪委  电话:029-38185198邮箱:13991038586@163.com

研究生院  电话:029-38185022;邮箱:Jw@sntcm.edu.cn

、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1.政治审查和思想品德考察合格。

2.达到我校招生复试各项成绩要求:专业课笔试、英语考试、专业知识能力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同等学历加试成绩。

3.综合成绩排名达到分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

4.体检合格。

5.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公示

1.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10个工作日。因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及信息保密问题,只公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生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个人具体信息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陕西省教育厅,经陕西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即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联系方式

医学技术学院       张老师  029-38185197,13992046613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任老师  15229494142

临床检验诊断学     卢老师  15209202575

中西医结合基础(免疫)史老师  15529653781

 

 

医学技术学院

2025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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