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5〕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小组”)
组 长:胡亚莉
副组长:于 楠 马艳侠(纪委书记)
成 员:于 勇 肖迎聪 郑运松 胥 冰 赵莉平
主要职责:
1. 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组织开展推免政策宣讲与动员;
3. 负责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与鉴定;
4. 组织综合测评与排名;
5. 审议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6. 处理推免过程中的异议与申诉。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成 员:冯 璟 张喜荣 吕蕊花 楚 曼 卢 丹
主要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论文等进行真实性审核与学术鉴定。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宣传动员(每年9月上旬)
学院通过网站、班会、辅导员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免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悉并参与。
(二)学生申请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1. 《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章);
3. 英语水平证书(CET-4/6、雅思、托福等);
4.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简介(1500字以内);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测评
1. 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论文、竞赛等进行审核鉴定;
2. 遴选小组依据学校办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 + 能力素质×20%);
3. 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名。
(四)院内公示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加分项及总分等。
(五)上报学校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1. 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通报处理;
2.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 涉及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填报《回避情况报备表》;
4. 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及学院后续通知执行。
四、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学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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